驰名商标的认定

  • A+
所属分类:知识产权

驰名商标的认定
    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有两个选择:一是由法院认定,即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二是由行政机关认定,即通过行政渠道认定。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无论是法院还是国家商标行政管理部门都有权认定驰名商标。只是他们各自认定驰名商标的效力有所不同。因为认定驰名商标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特殊的法律保护。这种特殊保护只有在发生侵权事件时才有意义。
    
   《巴黎公约》规定了关于驰名商标的内容主要有三方面:第一,商标主管机关可以就有关当事人的请求,依法拒绝或取消与驰名商标图案相同或者相似商标注册申请或注册,并禁止其使用。第二,至少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允许有关当事人就与驰名商标图案相同或者相似商标注册提出撤销的请求,提出禁止使用请求的期限可由各国自行决定。第三,对于以不诚实手段取得注册或者使用的商标提出取消注册或者禁止使用的请求不应受时间限制。我国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理所当然应当履行巴黎公约的有关规定。

  • 我的微信
  •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
  • weinxin
  • 我的微信公众号
  •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
  • weinxin
深圳涉外律师

发表评论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