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港 · 涉外法律法律服务
专业审慎 · 依法维权 咨询电话 13699891697
涉外法律

聘请律师须知

聘请律师须知相关内容

相关文章

当事人选择律师存在的误区

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存在以下六个方面误区:。第一,迷信“找关系”。有的当事人只相信朋友、亲戚,找律师一定要找朋友、找亲戚。这其实也没什么错,但如果他的朋友不是专门做交通事故案件的话,结果往往是难如人意。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相信朋友,相信亲戚,只能是在生活问题上。

打官司(诉讼)需要那些费用?

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的费用:。一、法院收取的费用:。根据诉讼标按比例收取或根据具体情况按件收取。【请参照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表)】。2、诉讼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鉴定费、公告费、评估费、专家费用;。注:以上部分费用由原告方或申请方先行垫付,由败诉一方承担。二、聘请律师的费用:。

打官司的一些法律常识

一、立案后,法律文书及法院材料由书记员送达,当事人应当签收,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二、被告应在收到起诉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三、合议庭成员和独任审判员除遵守审判纪律外,开庭前不得单独接触一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